路徑 : 服務介紹 > 最新消息

14:49 2019/08/06 中時 林良齊
 
為審議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爭議事項,勞動部依法設置爭議審議救濟制度,民眾可填具勞工(就業)保險爭議事項審議申請書,經由勞保局向勞動部勞工保險爭議審議會提起爭議審議。

據統計,勞保局半內內核定給付約50萬件,108年上半年提起爭議審議的達2018件,其中勞保傷病給付爭議案件有843件、占41.77%最高,其次為失能給付的501件、占24.83%,二者合計爭議案比率約6成5;2018件中,撤銷原核定件數為615件、撤銷比為30.47%。

勞動部勞動法務司副司長傅慧芝表示,勞保爭議審議是訴願的先行程序,如果民眾不服勞保局的行政處分,按就保法與勞保條例可以先提審議,

傅慧芝舉例,平時在果菜市場工作的志宏,透過職業工會參加勞保,後因罹患癌症去世,其女小雲辦理完父親的後事便向勞保局申請勞亡給付。勞保局原本認為,志宏加保後便斷續住院診療,也沒有加保當時及加保後的具體工作事證,因此核定取消志宏的投保資格,不核付其死亡給付。

因此,後來小雲向勞動部申請爭議審議,後經檢附事證中,發現其父親志宏於果菜市場交易農產品的工作紀錄,也有與其他水果攤車的交易證明,決議撤銷原核定。後經勞保局查明後,也重新核定志宏的投保資格,並核付小雲的死亡給付。

傅慧芝呼籲,若民眾對勞保局的核定有爭議,可在收到處分書60天內提起爭議審議以確保自身權益。

(中時 )